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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,5月24日,苹果电子贸易(北京)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,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2022年2月14日,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浏览当事人上述网站,发现其发布了通过上述网站销售的Macbook Air产品的广告。 "" "M1 芯片拥有我们有史以来最快的 CPU。" 依此类推,页面右上角带有“<广告>”字样。
经查,上述页面是当事人为其销售的Macbook Air笔记本发布的商业广告。 Macbook Air笔记本上的M1芯片配备了8核中央处理器,包括4个高性能核心和4个高效能核心。 2021 年 10 月,苹果推出了搭载 M1Pro 和 M1Max 芯片的 MacBook Pro。 M1Pro和M1Max芯片搭载了全新的10核中央处理器,由8个高性能核心和2个高效核心组成。 与M1相比,运行速度最多可提高70%。
综上所述,事发时搭载M1芯片的中央处理器并不是为苹果打造的最快的。 当你的组织同时销售搭载M1芯片的MacbookAir和搭载M1Pro和M1Max芯片的MacBookPro时,在MacbookAir的产品广告中声称M1芯片“拥有我们有史以来最快的CPU”。 内容与事实不符。 以上广告内容由双方自行编辑、制作、上传、发布,无法计算广告费用。
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(2018)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停止发布 发布上述广告,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,处20万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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